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边会”成功举行******
中新网埃及沙姆沙伊赫11月16日电 当地时间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边会”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边会由中国新闻社与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能源基金会协办。
中国新闻社总编辑张明新作视频致辞。 供图中国新闻社总编辑张明新在视频致辞中表示,气候变化是我们这个时代必须直面的全球性重大挑战。共识就是力量,在气候变化治理领域,媒体扮演着普及知识、行动倡导、连接各方、凝聚共识的重要角色。中新社一直高度重视气候传播,积极拓展工作领域,愿为讲述传递中国与世界的低碳好故事、绿色好声音以及合作新成就,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主任田成川作视频致辞。 中新网记者 陈天浩 摄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主任田成川在致辞中表示,加强气候传播,积极提升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意义。宣教中心以提升公众环境和气候意识为己任开展积极探索,积极打造品牌项目和宣传平台,包括开展丰富多样的气候传播活动、发起成立气候传播平台和行动网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教育培训等。
在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兼中国区总裁邹骥看来,实施气候变化政策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能源基金会的愿景和生态文明思想一脉相承。他说,应通过气候传播让社会公众接受应对气候变化的新意识,尤其要为青年一代所接受,并最终转化为青年一代的行动。能源基金会早在七八年前,就专门成立了相关的传播项目。
图为王毅在“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边会”上进行演讲。 中新网记者 陈天浩 摄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王毅在演讲时则提到,中国正在构建一个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这需要协调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关系,还要有更好的公共参与。他认为,通过建立国家公园,一方面能够利用国家公园本身的教育功能来提高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公众的参与,也将更好更快地推进中国国家公园的建设。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发展局局长助理管秀鹏介绍了该合作组织开发的能源全球平台,“接下来我们将以能源全球平台为媒介,与各方携手共建全球能源互联网,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推动社会共识的形成和广泛的公众参与需要一场公众气候观念的升级。”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气候传播与风险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曾繁旭认为,气候传播要逐渐实现范式转变,通过好的故事,让科学数据和政策转变为真实可感的公众生活,让公众觉得,能源、气候议题并不在远方,而在你我身边。
能源基金会策略传播项目主任荆卉表示,“让气候议题更加主流化,未来有很多可以继续发力的方向,比如强化公众对于气候问题和低碳解决方案更科学的理解、增加气候变化在社会讨论中的可见度、强调低碳转型以人为本的定位,以及给公众提供更多参与机会和直观体验,让人们认识到自己既是低碳转型的贡献者,也是受益者。”
图为彭大伟现场分享对中国气候报道新趋势的观察。 中新网记者 陈天浩 摄中新社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兼中新网副总编辑彭大伟分享了自己对中国气候报道新趋势的观察,“随着VR、AR等技术及新媒体、融媒体形态的不断延伸发展,未来的气候传播形态将更加广阔,针对的受众将更加广泛,也必将在全社会汇聚更大合力。”
伦敦大学学院可持续金融和基建转型首席教授梁希分享了对中国企业ESG发展的见解并建议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方面根据国情制定本土化的信息披露标准,推动智能化的数据收集,同时通过能力建设和政府领导,从根本上提升市场主体对ESG的认知。
图为“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边会”现场。供图在边会圆桌对话环节,“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建宇、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廖原、绿色和平中国首席代表袁瑛,就面向“双碳”目标转型实践与气候传播的议题进行讨论。
张建宇认为,技术进步使我们对气候变化做出的贡献能够可持续以及可被认识到。有了支持的态度、理解的程度,以及技术进步带来的具体改善,我们将可进入美好生活和气候友好的新时代。
廖原也认为,技术的赋能使得我们对更美好生活中舒适的追求,以及对气候变化做出的贡献,两者开始趋同,这能够帮助每个人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支持、理解和行动落到实处。
“公众气候行动具有多样性和在地性”,袁瑛指出,ESG等新兴议题,对企业采取更高更好的气候行动有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同样会推进公众、企业采取不同层级的气候行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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